4月6日,因模仿《喜羊羊與灰太狼》動畫片情節,江蘇兩個孩子被同伴綁在樹上點火燒成重傷。日前,被嚴重燒傷的孩子將點火同伴及動畫片製作公司告上澎湖民宿法庭。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動畫公司被判擔責15%。(12月18日新華網)
  喜羊羊和灰太狼這兩個動畫形象,在目咖啡機前國內的動畫市場,可能也就只有《熊出沒》里的光頭強、熊大、熊二之類的角色能與之“媲美”了。縱觀國內目前的動畫片市場,能拿得出手的,內容比較清新健康而又有趣的真是寥寥無幾了,所以喜羊羊的動畫形象的出現其實也是有借天時地利人和之嫌,但不管怎樣,它得到了小朋友們的認可。
  雖然是小朋友很認可這些動畫形象,但實事求是的講,無論是《喜羊羊借貸與灰太狼》還是《熊出沒》,從內容上來看,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幼兒不宜”的情節設計,包括一些可能對兒童形成誤導和傷害的橋段設計,而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還是在於目前我們國家在電影電視節目方面沒有實行分級制,所以才會導致一些嬰幼兒的動畫節目的內容和尺度把握上出現差別,從而導致一些幼兒學習到動畫片中一些惡作劇的方法,釀成人身安全遭受損害的悲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動畫公司是要負一定責任的。
  其實和國外相比,國內一些兒童節目的尺度在老外看來都有點大的嚇人,很多容易形成誤導的詞語在我們國內的兒童節目中就會被認為是特正常,通過一辦公室出租些細節我們就能看出來,比如《加拿大廣告標準準則》規定,不得將兒童作為廣告對象。如加拿大魁北克政府頒佈的有關兒童的廣告禁令,規定所有廣告不得直接以13歲以下的兒童為目標,並對涉及到兒童的廣告,在時間和內容上都作了明確的限制性規定,如不准用流行的動畫形象向兒童推薦產品;廣告不得鼓勵兒童讓家長去買某一商品等。反觀國內的廣告,不到一歲的嬰兒都可以赤膊上陣拍廣告,更別說直接推銷產品給兒童了。廣告內容都這樣,就更別說動畫內容的把握了。
  研究表明,少年兒童在13歲以前是極容易收到外界的信息干擾而改變自己的決定和認知的,年齡越小,他們模仿和接受的能力就越強,所以針對幾歲孩子製作的動畫片,一定要設計好每個細節,避免對孩子的心靈造成誤傷。尤其是在當前分級制還遙遙無期的時候,就更應該憑藉動畫公司的道德自律來保護好兒童的心靈,避免動畫銀行利率片本身成了兒童心靈家園的灰太狼,這是讓人遺憾和痛心的做法,任何一個有良知的公司,都不能這麼做。(蘇曉倩)  (原標題:《喜羊羊》不能成為兒童心靈的“灰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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